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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 原州区检察院打造诉讼监督先进院
2018-12-29    来源:原州检察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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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9

 今年以来,原州区检察院深化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努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着力打造优质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各项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

 坚持不懈将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融入工作各个环节,确保“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制定《关于深化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更加有效保障服务原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目标、思路和方法措施。出台《原州区检察院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推进依法治区实施方案》,在原州区综合执法局设立检察官监督办公室,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民办教育机构、机动车悬饰物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活动。向原州区教育局发出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监管的检察建议,依法取缔了10余家无办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此案例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价为“一份检察建议整顿规范了一个行业”。

 提出打造全区“诉讼监督先进院”的品牌创建目标,制定《关于深入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打造全区诉讼监督先进院实施方案》。截至11月份,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4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9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份。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8人。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0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8件13人,被自治区检察院领导评价为“一枝独秀”。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其中1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与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分局等部门会签制定《刑事案件跟踪监督实施办法》,明确刑事案件跟踪监督范围、具体流程等;建立“强化两个理念”“注重三个审查”“完善四项制度”“深化五项措施”的刑事抗诉案件审查办理机制,着力提升刑事案件抗诉工作水平和能力;请示原州区委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原州建设的意见》,为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制度保障。通过检察建议助力收回闲置两年的65.26亩国有土地,收缴违约金195.78万元。

 目前,办理了刘某某、计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挂牌督办的“12·15”“8·05”两起特大电信诈骗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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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州检察